当前位置:首页 ->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知识
实习时在单位受伤属于工伤吗?
作者: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6-26 11:16:46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安律师:

  您好!我的弟弟明明是某技校学生,在校期间被安排到某医院实习,在医院实习了8个月。某日,我弟弟所在的实习医院安排全院打扫卫生,弟弟在擦玻璃时不慎从窗口坠落,头部受伤,经医院救治155天,花去医药费18万元,其中医院支付12万元。弟弟经治疗出院后变成植物人,被鉴定为为一级伤残。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向医院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王学辉

王学辉:

  您好!

  来信中的案例涉及的是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待遇问题,从本案的角度,如果你弟弟在工厂实习八个月的时间这一事实,最终被法院认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就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争议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中经常被用到的概念,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7条第一次在立法中使用了“事实劳动关系”这一概念,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最早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规定的。《条例》第18条、第61条规定: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这进一步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存在。

  其实,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只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目前,立法认定用人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应履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义务。法律上赋予“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更多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本案中,你弟弟在工厂已实习8个月,双方虽然并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却是依双方的意思表示各自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劳动义务,可以主张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保障权益受到侵害时,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你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诉讼,或者以其他方式主张权利。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相关文章∷
· 实习生图省事楼上跳落受伤索赔 法院认定为工伤
· 实习期发生工伤“私了” 反悔要求享受待遇合法
· 实习期间受工伤 获赔7.5万元
· 实习第一天发生工伤 小伙获赔偿
· 日方首次认定中国实习生过劳死属工伤事故
· [图文] 数名在日中国实习生患白癜风疑为职业病
· 吉林出台工伤认定规定 学生实习遇事故不属工伤
· 实习期间遇伤害难获劳动法保护
主办:武汉博晟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E-mail:hbsafety@126.com
客服热线:87611376转608   协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鄂ICP备08000481号